广大市民朋友们:
为进一步增强市民朋友文明骑行、规范停车意识,维护交通安全,提升周口城市形象,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,按照“企业自发、行业自律、共享共治”的原则,针对部分共享单车用户存在的不文明行为,特倡议如下:
一、做文明骑行的践行者。文明骑行、规范停放,严格遵守交通规则,在规定的停车区域(地面标识框内)停车,并将车辆摆放整齐,不占压盲道、绿地等,不恶意破坏车辆,坚决摒弃各种不良行为。
二、做文明骑行的宣传者。积极向身边的人宣传文明骑行、有序停放对交通安全、城市文明的重要意义,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身边的人,让文明骑行、规范停放的理念传播到每一个角落。
三、做文明骑行的监督者。对身边存在的不文明骑行、不规范停放的行为及时劝导,遇到路边随意摆放、倒放的单车主动扶起、有序摆好,对破坏共享单车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,及时拍照举报。
不文明骑行行为主要包括:车位标识线外停车、禁停区域内停放、恶意破坏共享单车等,凡在中心城区发生以上不文明行为的用户,将由共享电单车运营企业通过其APP、官网等进行公示,并由运营企业实施限制骑行措施。首次发生不文明骑行行为的用户,5日内不得使用当次骑行车辆品牌的共享单车;两次及以上发生不文明骑行行为的用户,10日内不得使用在周运营所有发起品牌的共享单车。对已购买次卡、周卡、月卡、季卡、半年卡、年卡(统称骑行卡)的用户,凡因不文明骑行而被限制骑行时间的,骑行卡有效期相应顺延,顺延时长为该用户被限制骑行的时长。
周口市文明办
周口市城市管理局
2023年3月14日